体方式是通过所谓的 DER 重申,根据《社会保障法》第 1 条,这是 INSS 行政上采用的程序。规范性指令 77/2015 的第 690 条,在实践中,允许考虑在行动过程中做出的贡献以及贯穿 DER 的特殊服务时间;简而言之,影响对假定利益的认可的问题。 因此,严格来说,本文仅利用了在社会保障诉讼过程中重新确认 DER 的过程,即:在提起诉讼后的某个时间。然而,这个问题值得更深入的讨论。这是因为,在高等法院提出论点之前,第四区联邦地区法院已经承认了 DER 的重申,但直到提起诉讼之日为止: “养老金养老金。退休金缴款时间。家庭经济计划中的农村服务。重新确认 DER 仅限于提交之日。未满足退休要求。[…] 7. 尽管有可能重新确认 DER,但计算行政请求后作出的供款仅限于申请之日。